巡回审判失火案 以案释法敲警钟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8846

清明将至,4月2日下午,封开法院巡回法庭将一场庭审搬进了村社,公开审理陈某犯失火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此次巡回审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经济合作社干部代表、护林员、村民代表共计30余人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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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与亲属在山场祭祖过程中,因燃烧鞭炮导致火星弹至祖坟后的芒草引发明火。事发时,被告人陈某等人试图灭火,但因火势过大,未能将火扑灭。经鉴定,火势蔓延致使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600余亩,造成800余亩林地被毁。

判决结果

       被告人陈某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决定减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场普法

“清明节快到了,不少人还是使用焚烧纸钱、燃放爆竹这种传统方式祭祖,这样做既不利于环保,也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失火案件并非小事一桩,希望大家都能够重视起来,文明祭祖,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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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封开法院刑事审判庭刘秀平法官现场普法,详细讲解了环境资源犯罪的类型、危害和法律后果,并结合近年来封开法院审理的失火罪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呼吁大家以案为鉴,吸取火灾教训,树牢防火意识,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文明祭扫,共同守护好这片绿色家园。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封开森林资源丰富多样,清明春耕时节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封开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巡回审判为抓手,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打造封开法院“法惠三江”特色普法品牌,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实现了判决一案,教育一方,还一片绿水青山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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