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 封开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采矿案

作者:管理员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5645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8月15日上午,封开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邀请全县各镇街、各单位近80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2022年6月至7月,被告人黎某、谢某、欧某经合谋,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开采许可的前提下,先后在封开县河儿口镇黄岗村委会河道禁采区实施盗采河砂行为,并联系罗某提供货车及司机运输。经统计,四名被告人在此期间共法盗采河砂1907.8立方米,涉案河砂价值37万余元,合计造成生态环境损失及产生专家咨询费用40万余元。同时,封开县公安机关于2022年8月在被告人欧某住处搜查时发现一支疑似枪形的物体,经鉴定是自制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国家禁止采矿区非法开采河砂,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欧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决四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和专家咨询费用,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就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和普法宣传,不断强化旁听群众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

公开宣判涉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彰显了封开法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近年来,封开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强化恢复性司法运用力度,为服务封开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绿色动能。接下来,封开法院将持续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硬有力的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绿美封开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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