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珠通知书(2017)粤1225司委评2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10850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

摇珠通知书

 

 

广州山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黎伟泉

陈龙

我院因原告广州山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被告黎伟泉、陈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需要,对该案涉及的相关工程造价进行评估,现就评估机构进行摇珠选定,摇珠选定的评估机构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度确定的评估机构中产生(详见以下列表的评估机构。摇珠时间定于二○一七年四月六日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一楼审判一室进行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本次摇珠先选定一个机构进行委托评估,再选定另一个机构为候补委托机构,在第一个委托机构因其他原因不受理委托评估的,则自行委托第二个候补委托机构进行评估。对本次摇珠有异议的,可在摇珠前三天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如不能到场参加摇珠的,可指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参加摇珠,超时不候。

二、评估机构及摇珠号码:

1、肇庆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摇珠号码:01、04、07、10、13、16、19、22。

2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摇珠号码:02、05、08、11、14、17、20、23。

3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摇珠号码:03、06、09、12、15、18、21、24。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